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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与影

网络8年前 (2017-12-03)文摘阅读1273

  在儿时,北京的夜晚很暗很暗,比如今至少暗一百倍。举个例子,我家邻居郑方龙住两居室,共有三盏日光灯:客厅八瓦,卧室三瓦,厕所和厨房共用三瓦(挂在毗邻的小窗上)。也就是说,当全家过年或豁出去不过日子时,总功率也不过十四瓦,还没如今那时髦穿衣镜上的环形灯泡中的一个亮。

  这在三不老胡同1号或许是个极端的例子,可就全北京而言,恐怕远低于这个水平。我的同学往往全家一间屋一盏灯,由家长实行“灯火管制”。一关灯,那功课怎么办?少废话,明儿再说。

  灯泡一般都不带灯罩,昏黄柔润,罩有一圈神秘的光晕,抹掉黑暗的众多细节,突出某个高光点。那时的女孩儿不化妆不打扮,反而特别美,肯定与这灯光有关。日光灯的出现是一种灾难,夺目刺眼,铺天盖地,无遮无拦。正如养鸡场夜间照明是为了让母鸡多下蛋一样,日光灯创造的是白天的假象,人不下蛋,就更不得安宁,心烦意乱。可惜的是美人不再,那脸光板铁青,怎么涂脂抹粉也没用。其实受害最深的还是孩子,在日光灯下,他们无处躲藏,失去想象的空间,过早迈向野蛮的广场。

  据我们的物理老师说,当人进入黑暗,短短几分钟内视力可增长二十万倍。看来黑暗让人对事物洞若观火。灯火本来是人类进化的标志之一,但这进化一旦过了头,反而让人成了睁眼瞎。想当年,我们就像狼一样目光敏锐,迅速调节聚焦:刷——看到火光,刷——看到羊群,刷——看到无比美好的母狼。

  当年北京路灯少,很多胡同根本没有路灯,即使有,也相隔三五十米,只能照亮路灯跟前那点儿地盘。大人常用“拍花子”来吓唬我们。所谓“拍花子”,指的是坏人用迷魂药绑架拐卖孩子。这故事本身就是迷魂药,让多少孩子困惑,谁也说不清细节,比如用什么玩意儿在脑袋上一拍,孩子就自动跟坏人走了?要有这先进武器,台湾不是早就解放了?没准儿是旧社会某个犯罪案例,在口口相传中被添油加醋,顺着历史的胡同一直延伸到我的童年。

  路灯少,出门得自备车灯。50年代末骑车还有用纸灯笼的,有侯宝林的相声《夜行记》为证。那时大多数人用的是方形手电式车灯,插在车把当中。再高级些的是摩电灯,即用贴在瓦圈上的小磙子发电。由于车速不均,车灯忽明忽暗。那可是当年北京夜里的一景。

  我自幼和弟弟妹妹玩影子游戏,两手交叉,借灯光在墙上变幻成各种动物,或弱小或凶猛,追逐厮杀。

  对孩子来说,黑暗的最大好处就是方便捉迷藏。一旦退到灯光区域外,到处可藏身,尤其是犄角旮旯。刚搬进三不老胡同1号,院里还有假山,奇形怪状的太湖石,夜里人说什么像什么。那是捉迷藏的好去处。捉、藏双方都肝儿颤——谁能保证不撞上郑和或那帮丫环的幽灵呢?听那带颤音的呼唤就透着心虚:“早看见你啦,别装蒜,快出来吧——”待冷不丁背后传来一声尖叫,全都起一身鸡皮疙瘩。

  讲故事也得趁黑,特别是鬼故事。老人给孩子讲,孩子们相互讲。在一个不信神的国度,用鬼来吓孩子、吓自己实在有利于道统。上初中时,国家号召讲不怕鬼的故事,让人一时蒙了。首先这世上胆儿大的不多,再说讲“不怕鬼”也多了个阐释的麻烦:先得证明鬼的存在,才能证明鬼并不可怕。

  “文革”期间,我们白天闹革命,夜里大讲鬼故事,似乎鬼和革命并不矛盾。我住四中学生宿舍。先关灯,用口技配乐烘托气氛。到关键处,有人顺手推倒护床板或扔出破脸盆。在特技效果的攻势下,那些自称胆儿大的没一个经得住考验。

  日光灯自70年代初被广泛应用,让北京一下亮堂了,连鬼都不再显灵了。幸好经常停电。一停电,家家户户点上蜡烛,那是对消逝的童年生活的一种追忆与悼念。

  二

  醒来,天花板被大雪的反光照亮。暖气掀动窗帘,其后模糊的窗框随光流移动,如缓缓行进的列车,把我带向远方。我赖在床上,直到父母催促才起来。

  大雪是城市的幻象,像一面供自我审视的镜子。很快这镜子就支离破碎了,转瞬间,到处是泥泞。上学路上,我披着棉猴儿,抄起一把湿漉漉的雪,攥成雪球,往胡同口那棵老槐树扔去。可惜没击中。冲进教室,上课铃声响了。教室窗户又像列车驶离站台,不断加速。室内幽暗,老师的身影转动,粉笔末儿飞扬,那些黑板上的数字出现又消失。

  随着下课的铃声响起,春天到了。房檐吸附过多的水分,由白变黑;天空弯下来,被无数枝头染绿;蜜蜂牵动着阳光,嗡嗡作响;女孩儿奔跑中的影子如风筝,谁也抓不到那线头;柳絮纷纷扬扬,让人心烦。

  在无风的日子,云影停在操场上空,一动不动。那个肌肉发达的高年级同学,在双杠上机械般荡悠着,影子像节拍器。我在单杠下,运足气准备做引体向上。按规定,要连续做六个才及格。到第二个我已筋疲力尽,连蹬带踹,脑门刚够到铁杆。我似乎在竭尽全力爬上天空,偷看那舒卷自如的白云。

  夏天的阳光把街道切成两半。阴影下清凉如水,我跟着人群鱼贯而行。我突然改变主意,走到阳光暴晒的一边,孤单而骄傲,踩着自己的影子,满头大汗,直到浑身湿透。在目的地我买了根冰棍,犒劳自己。

  我喜欢在大街上闲逛,无所事事。在成人的世界中有一种被忽略的安全感。只要不仰视,看到的都是胸以下的部分,不必为长得太丑的人难过,也不必为人间喜怒哀乐分心。一旦卷入拥挤的人流,天空翳暗,密不透风,奋力挣扎才冲出重围。人小的好处是视角独特:镀镍门把上自己变形的脸,玻璃橱窗里的重重人影,无数只脚踩踏过的烟头,一张糖纸沿马路牙起落,自行车辐条上的阳光,公共汽车一闪一闪的尾灯……

  我喜欢下雨天,光与影的界限被抹去,水乳交融,像业余画家的调色板。乌云压低到避雷针的高度,大树枝头空空的老鸹窝,鲜艳的雨伞萍水相逢,雨滴在玻璃上留下的痕迹,公告栏中字迹模糊的判决书,水洼的反光被我一脚踏碎。

  每个孩子天生都有很多幻觉,这幻觉和光与影,和想象的空间,甚至和身体状态都有关系。孩子长大后,多半都会忘了,时间、社会习俗、知识系统强迫他们忘却,似乎那是进入成人世界的条件。

  (立 冬摘自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《城门开》一书,李小光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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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文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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